萍乡市2018年中央、省、市级
福彩公益使用情况公告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萍乡市2018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18年,财政部、民政部下达萍乡市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905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四个方面。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00万元。
1.支持新建、改扩建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镇老年社会福利机构110万元,资助项目2个;
2.支持新建区域性农村敬老院或现有敬老院失能老年人护理设施、消防设施以及危旧房改造280万元,资助项目5个;
3.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城乡社区为老服务信息网络建设110万元,资助项目5个。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30万元。
1.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及购买服务30万元,资助项目1个。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300万元。
1.开展儿童福利机构建设300万元,资助项目1个;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75万元。
1.支持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25万元,资助项目1个;
2.支持上栗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购置设备以及购买专业服务50万元。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18年,经江西省财政厅批准的萍乡市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计划为980.3万元。萍乡市民政局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使用原则,统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项目建设。
1.公办养老院建设补助项目400万元,资助县(区)敬老院、福利院(中心)等公办养老机构项目9个。
2.民办养老院建设补助项目228.6万元,资助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许可、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院1个。
3.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160万元,资助各县(区)建设社区综合服务平台13个。
4.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100万元,资助各地建设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3个。
5.支持社会组织发展项目46万元,资助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为入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新(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提供必要支持。帮助入住社会组织为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残疾人、高龄(困难)老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关爱服务。
6.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项目37.5万元,县(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教育培训、服务场所和关爱服务等支出。
7.养老等社会福利改革试点项目8.2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开展养老院综合责任保险试点项目1个。
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经江西省财政厅批准的2017年萍乡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计划为1146.55万元。
1.拨付到各县(区)自行分配的公益金88.02万元,拨付县区3个。
2.支持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720万元,资助项目28个。
3.支持敬老院失能老人康复室建设试点项目30万元,资助项目10个。
4.支持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以奖代补”项目190万元,资助项目42个。
5.支持社区基本服务设施改造项目15万元,资助项目5个。
6.支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项目资金16万元,资助项目6个。
7.其他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宣传、慰问等资金87.53万元。
萍乡市民政局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