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变更业务范围:
1.1.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9-1或09-2)一式三份;
2、《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4-1)一式三份,填写修改说明时应对照新旧章程说明全部修改内容,附页须加盖公章);
3、新章程(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4、会议纪要。
社会团体变更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9.1.
1、申请书(写明申请更名的理由、必要性,以及更名前后业务范围的变化,加盖社会团体印章);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3、《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9-1或09-2)一式三份;
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4-1或04-2)一式三份,填写修改说明时应对照新旧章程说明全部修改内容,附页须加盖公章);
5、新章程(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6、会议纪要。
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
1.
2.
3.
4.
5.
6.
7.
8.
9.
9.1.
9.2.
1、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9-1或09-2)一式三份(由原法定代表人签字);
2、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7-1或07-2);
3、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4、 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正反面正常尺寸复印
5、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审计时间应从上次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法定代表人变更之日开始,截止至提交纸质材料前三个月内(旨在明确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网上填报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财务审计报告时只需摘抄明确的审计结论并注明出具该审计结论的会计师事务所即可);
6、 如审计结论中存在问题,社会团体应就问题出现的原因和整改措施作出书面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后一并提交;
7、 会议纪要。
社会团体变更业务主管单位:
9.3.
1、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9-1或09-2)一式三份;
2、 原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3、 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4、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4-1)一式三份,填写修改说明时应对照新旧章程说明全部修改内容,附页须加盖公章);
5、 新章程(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6、 会议纪要。
社会团体变更变更住所:
1.
2.
3.
4.
5.
6.
7.
8.
9.
9.1.
9.2.
9.3.
9.4.
1、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9-1或09-2)一式三份;
2、 新住所证明(由提供住所的单位或个人出具证明,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若为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住所为社会团体购买的,须提供买卖合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
3、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4、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4-1或04-2)一式三份,填写修改说明时应对照新旧章程说明全部修改内容,附页须加盖公章);
5、 新章程(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6、 会议纪要。
社会团体变更活动资金:
1.
2.
3.
4.
5.
6.
7.
8.
9.
9.1.
9.2.
9.3.
9.4.
9.5.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9-1或09-2)一式三份;
2、 活动资金来源证明(属捐赠的,须提交捐赠协议;属社会团体自有资金的,须提交说明)经初审同意后,履行验资程序;
3、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4、 会议纪要。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
1.
2.
3.
4.
5.
6.
7.
8.
9.
9.1.
9.2.
9.3.
9.4.
9.5.
9.6.
1、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4-1或04-2)一式三份,填写修改说明时应对照新旧章程说明全部修改内容,附页须加盖公章);
2、 新章程(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3、 会议纪要。
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1、《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表》(编号:10-1或10-2);
2、新增负责人填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08);
3、新增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正反面正常尺寸印;
4、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