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区财务有点混乱,据我们了解,社区每年都有集体收入及租金收入的,但是都没有什么记录的。”
“我们多次让社区主任提供相关财务凭证给我们,他三番五次的以各种说辞推脱,这其中肯定有问题。”
“这个社区的集体资金收入还挺大,可管理如此混乱,个别社区干部可能存在侵占集体财产的嫌疑。”巡察组组长听完大家的意见后坚定地说到,“大家要认真注意收集好有关材料,给社区居民一个交待。”
......
这是龙州县委第三巡察组召开是一次组务会的场景。
2020年3月,龙州县委开展第八轮巡察过程中,在对龙州镇龙江社区开展巡察时,发现的一些问题引起了巡察人员的注意,经大家研究讨论后,巡察组决定进行深入了解。
“平时社区财务等都是我们主任自己管理的,其他人都不得插手,且社区大小事都是主任说了算的,别人都不得提反对意见......”一社区干部在巡察组人员谈话了解过程中躲闪的眼神透露出无奈。
“我们原来的社区办公地点经历过洪水,也进行了多次的搬迁,现在好多材料都找不到了,你们要的这些凭证我实在无法提供......”该社区主任吴某某对无法提供向巡察组的材料闪烁其词地解释到。
巡察组在找有关人员进行谈话了解过程中肯定该社区一定存在诸多“猫腻”。
随着巡察的逐步深入,巡察组通过走访及查看有关资料,侧面了解到吴某某自2011年8月担任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以来,都是其个人直接管理和支配社区门面租金集体收入,多年来租金收入不分开,多年度集体收入不记账,大部分开支无凭证,还涉嫌挪用集体门面租金收入用于个人开支,违规直接管理集体资金收支管理混乱等情况。
本着边巡边移的工作原则,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处理。
在对吴某某立案后,办案人员通过外围调阅资料发现,这个社区主任吴某某在2018年2月至2020年3月期间有分4次将6万余元归还到社区集体资金账户的记录,还发现了其他一些任你博可疑的问题.....
在大量证据面前,吴某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经核实,吴某某在担任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不仅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利用管理集体资金便利,挪用集体资金用于个人开支、炒股,以及违反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贪污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等问题。2020年10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吴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编辑:黄晶晶